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领导信息
施海宁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简历:
施海宁,男,1967年12月生于南京,汉族,籍贯江苏海门,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6月浙江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5月美国Kent State大学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和MBA学位。
施海宁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中国银行、深圳商业银行工作,1996年赴美留学,1999年起在OfficeMax全球总部任高级金融分析师,2002年经招聘回国,历任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展计划局)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兼任浦东新区金融办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主任,2003年7月至2008年4月参与迪士尼项目谈判,担任中方商务计划组执行组长。2009年8月起任现职。
施海宁拥有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董勤发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负责干部工作,负责党建、统战、双拥、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经济处、主持新区上市办日常工作。
简历:
董勤发,男,1962年1月生于上海,汉族,籍贯浙江绍兴,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1988年1月和1996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先后全日制本科(金融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国财政研究方向)和在职博士研究生(西方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毕业,分别获经济学学士、硕士与博士学位。
1988年1月留校任教,先后担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外国财政教研室和财政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以及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等职。1998年1月以后先后在浦东新区财政(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浦东新区审计局等担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处长、局长助理、厅长助理(挂职)、副局长等职。曾兼任浦东新区财政学会会长、内部审计师协会会长等职。2009年9月起任现职。
董勤发曾获“首届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和“国家教育委员会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六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张涌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宣传、法制、保密等工作,协助负责综合文秘工作,负责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和新区担保公司筹建等专项工作,分管创新处。
简历:
张涌,男,1975年11月生于宁波,汉族,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副研究员。张涌1993年9月起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习,曾任校学生会副主席,2003年1月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其间作为福克斯国际学者在美国耶鲁大学学习一年。
毕业后,张涌先后担任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主任助理、副主任和浙江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处副处长,其间完成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07年,张涌被引进到上海工作,先后担任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委办公室研究一处(决策咨询工作处)处长,2012年5月起任现职。
张涌曾获第二届陈彪如国际金融学术基金一等奖,并出版专著《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研究》。
过志英党组成员、局长助理
负责人才工作,协助负责人事、财务等工作,分管机构处、管理办,协助分管交流中心服务工作。
简历:
过志英,女,1971年10月生于上海,汉族,籍贯江苏吴县,200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1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班结业。
过志英大学毕业后进入华晨集团(NYSE:CBA)投资金融部工作,1995年到新区工作,历任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发改委(发展计划局)、金融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兼任浦东新区金融办主任助理。2011年10月起任现职。
过志英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陈浒局长助理、聘任制公务员
负责外事和国际交流以及挂靠的社团、民非组织和其它单位的管理,分管协调处、发展办,协助分管交流中心交流培训工作。
简历:
陈浒,男,1975年8月生于南京,汉族,籍贯江苏南京,1997年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获理学士学位,2000年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7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 Wharton沃顿商学院全日制MBA毕业,获MBA学位。
陈浒先后任职于知名国企和外资金融机构,2009年初经招聘从美国回到浦东,任浦东新区金融办副主任,2009年8月起任现职。陈浒曾是上海迪士尼项目中方商务谈判组成员。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
上海机电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要求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且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予受理。
三、评审专业
1、电气(电站设备、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输变电系统、电气装备技术管理)
2、机械(机械设计与制造、热加工)
四、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理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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