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硕士人才引进待遇

眉山市硕士人才引进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一、人才引进体制内具体实施

(一)带编引进。用人单位编制满员,确因工作需要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使用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二)发放安家补助。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首席技师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助;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当层次的其他菁英人才,按照三年内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三)提供居住保障。对从县外引进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首席技师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免5年租金租住住房;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当层次的其他菁英人才,免3年租金租住住房。

(四)提供贴心服务。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登记为城镇居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随到随读、优先安排到公办优质学校,配偶符合调动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协调落实。

二、体制外具体实施:

(一)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本科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每年7

9万元、硕士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每年10

12万元、博士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年15

18万元。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并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端人才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年薪标准。

(二)享受与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当的“五险一金”、差旅待遇。

(三)服务机制。聘期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参加在职高等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学历或职称发生变化的次月起,年薪标准按新的学历或职称对应标准执行。聘期内,享有与聘用单位在职职工同等的休假、体检等待遇。聘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给予一次性奖励。配偶符合调动安置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调动;可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三、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办法:

(一)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相当层次的菁英人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对引进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相当层次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按照三年内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三)生活补贴。对从县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顶尖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杰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领军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菁英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创新人才,每人每月800元。

(四)居住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没有稳定住所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分层次给予相应的居住保障。顶尖人才、杰出人才免费提供专家住房;领军人才、菁英人才、创新人才分别提供五年、三年、一年的工作保障性住房或给予最高6000元每年的租房补助。

(五)突出贡献奖。高层次人才在洪工作期间,对洪雅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顶尖人才每人最高100万元,杰出人才每人最高50万元,领军人才、菁英人才、创新人才,每人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突出贡献奖励。

(六)对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家属落户、配偶调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进修体检等系列 VIP服务。

(七)企业引进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在洪工作期间,对洪雅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和产生重要影响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第二条补贴对象。本细则补贴对象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后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的;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眉山市地方税务局领导信息

王开东,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苍溪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他的工作经历包括在广元县朝天区的多个领导岗位任职,以及在广元市地税局担任常务副局长、局长等职位。在工作中,他获得过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荣誉,并被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公务员。

王泊,男,中共党员,汉族,重庆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涵盖在乐山市税务局和眉山地区地税局的多个岗位,包括专管员、副科长、科长、副局长等。

蒲明才,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涉及在眉山县多个领导岗位的任职,包括正山口乡党委书记、多悦区委纪检检察员等,并在眉山县地税局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

李祥,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双流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包括在仁寿县税务局、乐山市地税局、眉山市地税局的多个岗位任职,包括征管股工作、税政一科科长、东坡区地税局局长等。

侯江浩,男,中共党员,汉族,四川天全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包括在部队服役、四川省地税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眉山市地税局的多个岗位任职,包括副连长、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监察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纪检组长等。

卓玉梅,女,中共党员,汉族,四川眉山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她的工作经历涉及在乐山市地税局、眉山地区(市)地税局、青神县地税局、眉山市地税局的多个岗位任职,包括税政一科副科长、科长、人教科科长、总会计师等。

刘正中,男,中共党员,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四川峨边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包括在峨边平等中学、峨边中学、峨边县教育局、峨边县委宣传部、四川省眉山市地税局、洪雅县地税局等多个教育和税务部门的多个岗位任职,包括教书、党委书记、副科级理论教员、人事教育科科长、局长等。

肖山,男,中共党员,汉族,在职研究生文化,四川遂宁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总经济师、党组成员。他的工作经历包括在彭山县青龙镇政府、彭山县财政局、彭山县地税局、眉山市地税局、乐山市地税局的多个岗位任职,包括科员、科长、副局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济师等。

吴春发,男,中共党员,汉族,党校本科文化,四川彭山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

许夏林,女,中共党员,汉族,大专文化,四川洪雅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史成泉,男,中共党员,汉族,在职大学文化,四川洪雅人,现任四川省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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