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复试通知及复试分数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工程硕士:

1.报考建筑学院、土木学院的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80分,报考机电学院的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

2.报考其他学院的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90分。

(二)风景园林硕士:考生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60分。

(三)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20分,且英语成绩不低于24分。

二、考生复试所需携带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所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本人签字确认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

(三)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费用,工商管理硕士复试费用。

(四)在陕西省外参加联考的考生还需携带毕业生、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陕西省内参加联考的考生只需携带复印件。

复试时,由复试学院审验证件原件,同时收取复试费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等资料。

三、复试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工商管理硕士复试不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专业基础(3小时)和专业综合(2小时)两门课,分值均为100分。笔试科目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二)面试

工程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面试包括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综合能力考核和岗位经历及工作业绩方面考核等内容。工商管理硕士面试包括基础知识掌握程度、政治理论及综合素质、岗位经历及工作业绩、外语听说能力等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各项考核内容分值由各学院制定。

四、复试安排

复试将于近期进行,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组织,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安排,有关复试情况请咨询报考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考生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请尽快将最新联系方式告知学院。

五、其他

(一)各学院将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该办法将在复试时向考生公布。

(二)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报考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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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考研要求

202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及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报考者须于2022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

4、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具体以当年专业目录为准。

单独考试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将报名相关材料提交至研招办,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材料如下:单位介绍信(推荐书)、个人简介、网上报名简表(网报系统下载)、两封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业务骨干证明或研究论文、其他个人材料。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全日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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